关爱残疾儿童工作方案3篇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方案3篇关爱残疾儿童工作方案 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3)板凳回目录 2015-05-1414:47|作者:经典2社区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爱残疾儿童工作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关爱残疾儿童工作方案
残疾儿童活动方案(3) 板凳回目录2015-05-14 14:47 | 作者:经典 2 社区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帮助和服务我社区留守少年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健康成长,进一步营造关心、重视留守少年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民安社区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关爱残疾儿童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1.通过活动,尽社区所能去帮助社区流动人口子女 2.提高社区居民的爱心意识,把关爱付诸行动 二、活动时间 2016 年 1 月 20 日——2016 年 7 月 30 日 三、活动地点 万春小学
四、活动流程 (一)开展“大手拉小手”优秀青年牵手留守少年儿童活动,充分借助社区等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帮扶和关爱行动,从学习、生活和精神等方面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动员青年干部、志愿者、学生,并广泛联系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活动,担任“爱心志愿辅导员”并和帮扶对象签订“爱心结对卡,达到“一对一”长期持续的定向帮扶目的。
(二)招募“爱心志愿者”,组建“爱心志愿服务队”开展辅导帮扶活动,将关爱残疾儿童工作纳入社区活动的重要内容,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在各班学生中招募“爱心志愿者”,组建“爱心志愿服务队”,专门面向残疾儿童开展学习、心理、法律和平安自护等方面的辅导帮扶工作。
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4) #3 楼回目录
2015-05-14 14:49 | 作者:经典 3 一、活动背景:
为深化体验教育,培养会员的感恩意识,引导会员学会关爱他人、回报社会,培养会员的无私爱心,提升会员们互助的生活意识和内在情怀,故举办此次义卖活动。
二、活动主题:
“关爱残疾儿童,奉献一片爱心”
三、活动时间:
xx 年 4 月 12 日开始—5 月 x 日结束 四、活动地点 学校宣传栏、教学楼门口等 五、参加对象:
向东班爱心家教协会 09、10 届所有会员(可邀请有创意.爱心的老师和同学 参加)
六、活动目的:
⑴通过义卖、义买、等系列活动,让会员感受合作乐趣,体验市场竞争,树立自信心,锻炼和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初步培养商品意识让会员在实践中培养理财意识、节约意识,。
⑵通过引导会员诚信交易,渗透诚信教育,培养会员诚信意识。
⑶培养会员关爱他人、感恩社会的良好道德品质。
七、活动准备:
1、成立“关爱残疾儿童,奉献一片爱心”活动领导小组。
2、制订“关爱残疾儿童,奉献一片爱心”主题活动策划书。
3、召开协会各部门相关人员会议,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4、培训有关负责人,宣传活动的意义,辅导如何开展义卖活动。
5、成立“关爱残疾儿童,奉献一片爱心”志愿者服务队。
6、做好主题活动的相关准备工作。
八、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
⑴利用社团例会,对全体在校学生进行活动宣传。
⑵利用各小组例会,对菜价义卖会员进行活动培训,提出活动的详细要求。
⑶协会向会员发出活动倡议。
⑷举行个别小组活动的现场观摩,进而为全校开展活动作好铺垫。
2、开展活动阶段。
⑴协会各小组举行义卖活动。各小组统计义卖金额。
⑵召开主题小组会:各小组将义卖所得款额集中到协会中来。
⑶协会在五周年庆典时将所得款额交与博爱聋哑学校领导处。
九、活动中的一些具体要求:
⑴以各小组为单位。
⑵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活动。
活 动前 宣传部、各小组要充分地做好对周围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用生动的事例、感人的情节来激发学生的奉献热情,让周围学生多了解博爱学校那边的情况,从而尽可能多的奉献自己的爱心。
在义卖前要做好纸巾的登记、标价以及售货会员的培训工作,做到分工明确。
为了营造浓烈的市场氛围,还可以组织会员为此次义卖写广告词(如:“走近纸巾小市场,您就走进了奉献的大世界”……),组织销售策划(如:“买一送一”,“购物抽奖”……)及写推销语言(“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感动不如行动”……)。还可用小黑板挂出一些宣传标语,如“用我们小爱托起世界的大爱”、“让我们带着爱心走进纸巾小市场”等。
活 动中 义卖活动中卖出的物品及单价要及时记载下来,款额由专门的 1人或几人保管。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义卖或义买活动。
义卖活动中未售出的物品仍然归还给博爱学校,有待下次活动时再次参加义卖。
活 动后 及时的做好反馈工作和总结工作。
十、活动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为自愿参加。
2、本次活动期间各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活动规定,按活动时间及地点其要求准时参加、在活动期间保证通讯工具的正常通讯。
3、活动期间义卖人员统一着素装参加活动。
4、活动期间不得与捐献、义买人员发生冲突、不得随意发表有损活动的言语。
5、其他未尽事宜由各负责人现场讨论后再决定。
6、各组负责人必须对本组的活动包括人员安全、物品及活动秩序负责 十一、具体分组情况 1、宣传组 主要负责义义卖活动的宣传、活动简介牌和宣传单制作,活动的拍照。
2、策划组 主要负责活动的策划,义卖场地等的准备。
3、 义卖组 主要负责义卖物品的交接、保管及发送工作。重点组织人员做好义卖物品的保管、义卖物品的发放工作,要做好物品发放的登记工作,同时负责记录义卖情况。
5、 保卫后勤组 主要负责义卖活动期间的秩序维持,同时协助宣传组做好现场布置工作.特别是人员安全保护工作、防盗防哄抢防防挤压、协助义卖组做好义卖物品、图片图版等的保管工作及其它后勤服务工作。
4、 接待及主持组 主要负责义卖活动的主持工作,负责募捐和义买人员的道谢,活动的意义现场宣传解释工作。
策划人:王峰 xx.3.21 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5) #4 楼回目录
2015-05-14 14:51 | 作者:经典 4 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长期任务,为进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县有关做好关爱残疾儿童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发挥学校广泛联系家长的优势,构建农村残疾儿童教育、监护和资助体系;整合社会资源,拓宽援助渠道,维护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优化留守守儿童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本着“动真情、想实招、办实效”的原则,推进关爱活动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将社会主义荣辱观融入家
庭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村风、民风建设融入关爱残疾儿童工作;与学校教育各类家庭教育活动相结合,引入亲情电话、心理辅导等载体,依托村委会、家长学校广泛开展多类亲子互动活动。
二、总体目标 以帮助残疾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弥补残疾儿童感情缺失,提高残疾儿童道德素养为目标,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关爱残疾儿童为重点,广泛开展残疾儿童关爱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残疾儿童工作网络,通过实施关爱活动,使残疾儿童教育成长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创造有利于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对象 全校学生中父母长年或连续 3 个月外出务工的在家儿童和孤儿、遗弃儿童及单亲家庭儿童。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残疾儿童活动之家” 学校建立“残疾儿童活动之家”,做到“四有”:有宽敞安全的活动场所,有乒乓球、羽毛球、象棋、扑克等活动器材,有一部亲情电话,有图书室等;设立“三室”:图书室、亲情室、活动室。管理实行“八
个一”:一份倡议书、一份成长档案、每学期一封亲情书信、做一次家访、一张爱心联系卡、一个心理咨询台、一部亲情电话、一套规章制度,让孩子充分感受到活动之家的亲情和温馨。
(二)推行“四个一”计划,广泛开展社会关爱活动。
开展一次征募志愿者行动,在母亲节、“六·一”儿童节期间开展“心手相连”结对帮扶活动;以先进乡镇为示范点开展一次交流观摩活动;对班主任、临时监护人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知识,家庭教育知识培训活动;6 月份开展一次关爱残疾儿童工作评比表彰活动。
1、摸准信息,建立台帐。学校组织班主任对残疾儿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残疾儿童档案。清楚残疾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清楚残疾儿童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清楚残疾儿童病史状况;清楚残疾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清楚残疾儿童临时监护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2、建立残疾儿童监护人的教育指导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班主任或临时监护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家庭教育知识培训,宣传普及家教知识。在残疾儿童家长中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利用节假农忙时节,组织召开返乡家长会,引导残疾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
3、开展关爱残疾儿童的志愿帮扶活动,广泛发动学校力量,组织教师担当“爱心家长”,积极开展针对残疾儿童的各种志愿帮扶活动。邀请“五老”担任校外义务辅导员,积极开展对残疾儿童思想道德品质培养和成长教育的“大手牵小手”活动;加强与教师、监护人的联系,保持与残疾儿童对话、沟通,随时掌握残疾儿童的思想动态。积极为残疾儿童提供心理疏导、作业辅导、生活帮助等服务,弥补其家庭教育的缺失,做残疾儿童生活的知情人,学习的引路人和成长的保护人,使每一名远离父母的残疾儿童都能“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4、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对特困留儿童进行救助。
5、实施步骤 关爱活动分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0 年 3 月 20 日~31 日)。重点做好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全校残疾儿童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4 月 1 日~5 月 31 日)。全面开展残疾儿童关爱活动。
(三)活动总结阶段(6 月)。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探索建立关爱活动经常化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领导机构。学校成立残疾儿童关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残疾儿童关爱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二)构建关爱残疾儿童工作网络。健全以残疾儿童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督促临时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助网络,加强学校与临时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的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制度。
(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学校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加大对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培训力度,提高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育人水平,保障残疾儿童享受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
(四)建立结对关爱志愿者与残疾儿童联系卡制度。
定期召开志愿者、残疾儿童、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座谈会,要求志愿者通过书信、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与结对的残疾儿童进行联络谈心,关注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要及时填写“爱心联系卡”,记录孩子取得的进步和存在问题及相关活动等。
篇二:关爱残疾儿童工作方案
留守、务工、残疾儿童主题班会实施方案
--- 心存友善
心怀感恩
一、活动目的
1、使留守儿童从心里感激父母,培养他们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教会他们独立自主。
2、使学生明白留守儿童的心声,懂得分享自己的快乐。
3、使残疾儿童在学校自信、快乐地生活和学习。
4、使学生明白残疾人的生活困难,引导学生平等对待残疾儿童,发自肺腑地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4、使全班孩子们都明白:众生平等,心存友善,关爱他人,共同发展,珍惜幸福。为“三类儿童”努力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8 年 5 月 8 日下午第三节 三、 活动地点
八年级三班
四、 活动内容
1、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依据,使孩子们学会友善。
2、讨论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最缺少什么、最需要什么。
3、讨论我们可以为这“三类儿童”提供什么帮助,使他们感受到我们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4、推荐书籍《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其明白残疾儿童身残志坚。关爱残疾儿童,平等对待,方法得当。
5、播放歌曲“感恩的心”。
五、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采取图片赏析、小组讨论、互换角色、播放歌曲、学习手语的形式,使孩子们积极主动参与此次活动。
六 、实施步骤
1、图片导入、体会思念。
让同学们看三幅图。第一幅,留守儿童给父母的信,让学生有感情地朗读。第二幅,5 岁姐姐光着脚抱不到一岁的弟弟,让学生观察并谈感受。第三幅,小男孩呆呆地望着英语 FAMILY 形状的白云,让学生体会留守儿童对团聚的期盼。
2、引出主题、牵动心灵。
父母是为了自己能够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才忍痛常年在外打工,有时候累得倒头就睡,只盼在睡梦中见见自己牵挂的孩子。让留守儿童体会父母打工的不易。为班会最后的感恩埋下伏笔。
3、设身处地、讨论需求。
让孩子们通过讨论,切实了解留守儿童需求,在讨论中同学们一定比较关注物质需求,在这里我要引导学生明白精神需求对这些孩子们的重要性。在他们明白之后,抓住时机,让其写下心声。
4、一方留守、八方支援 让孩子们了解社会各界以及老师们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从而讨论自己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教育留守儿童学会独立自主更为重要。
5、提出问题、发人深省
提出三个问题,让所有学生体会父母的用心良苦,懂 得感恩。
6、扮演角色、体验生活 让孩子们分别扮演盲人、聋哑人、四肢不全残疾人角色,感受残疾人生活的艰难和世界异样的眼光,使其明白残疾人
需要社会的公平对待。
7、讨论需求、平等关爱 残疾儿童的心理非常脆弱,关心他们的时候一定能够方法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8、身残志坚、自强不息 让学生了解有些残疾人的励志故事,如刘伟用脚弹钢琴、聋哑人千手观音、彭超《中国诗词大会》擂主、海伦凯勒写书,学习他们自强不息的高尚品质。给孩子们推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他们从书中领悟奋发向上的精神。
9、播放歌曲“感恩的心” 大多数孩子不愁吃穿,但这一切他们觉得是理所应当。以这首歌结束此次活动,希望孩子们明白自己拥有的一切都需要心存感恩。
10、总结收获、感受反思。
让孩子们写下此次活动的感受和反思。
七、 活动效果
通过此次活动,孩子们学会了友善是相互的,关爱的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开花,为“三类儿童”营造了和谐、快乐
的校园氛围。同时广大学生懂得生活的艰辛,珍惜现有的幸福,心存感恩的心,明白了“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组织者:张巧 太山乡第二初级中学
2018 年 5 月 4 日
篇三:关爱残疾儿童工作方案
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提高保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进一步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二、明确保障对象 (一)困境儿童是指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困境儿童主要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重残儿童、重病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贫困家庭儿童、受监护人侵害儿童、流浪儿童以及遭遇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儿童。
(二)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明确重点任务 (一)强化分类保障 1.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对年满 18 周岁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或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可继续按标准领取基本生活费。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 16 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要适当提高对儿童的救助水平。对有残疾的儿童,依据家庭困难状况和残疾等级程度,对符合条件的分别享受生活补贴与护理补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2.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梯次减轻费用负担,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对孤儿和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
医疗救助,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通过适当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方式提升保障水平。落实儿童听力障碍语言训练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于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康复救助范围。(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区残联、区民政局)
3.健全教育资助保障。对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范围,落实助学金、减免学费政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仍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对于我区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对于残疾儿童,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 12 年免费教育。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将其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依据教育招生考试相关政策参加升学考试。支持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学前教育。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依法保障困境儿童完成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困境儿童优先享受免住宿费,对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困境儿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结
对帮扶和慈善救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
(二)落实监护责任 1.强化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因外出务工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照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照护,并向农村留守儿童实际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学校告知委托照护情况。各乡镇办和村(居)民委员会应通过上门走访、重点评估等方式核实、监督委托照护情况,发现受委托人缺乏照护能力、不能有效履行照护职责等情况,应当及时通知未成年人的父母,由其要求受委托人履行照护职责或者委托其他有照护能力的成年人代为照护。(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各成员单位)
2.落实困境儿童的政府兜底监护责任。对于因无人监护、遭受监护人严重侵害等情形而需被紧急带离的儿童,短期内无法找到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代为照料的,由区级以上民政部门承担临时监护职责。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由市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长期监护的儿童中符合送养条件的,按照收养能力评估办法,规范开展收养登记工作。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
配合民政部门共同做好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对于决定执行行政拘留的被处罚人或采取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询问其是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委托亲属、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门监护,并协助其联系有关人员或民政部门予以安排。按政策为无户籍儿童办理入户手续。加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力度,教育和督促其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各乡镇办)
3.依法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区有关部门、各乡镇办、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和指导,督促其履行监护责任,提高监护能力。村(居)民委员会要定期走访、全面排查,每季度核实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告。由父母委托其亲属或其他成年人监护的,区民政局要联合各乡镇办对被委托人监护能力进行评估,并指导监护人与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经评估确不具备监护能力的,应予以纠正。对于评估结果为监护人有监护能力但履责不到位的,应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定期随访和限期改正。因监护人的行为造成留守儿童或困境儿童侵害事件的,应依法起诉追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部门要依法打击故意或者恶意不履行监护职责等各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
法犯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有抚养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父母,民政部门可依法追索抚养费,人民法院应依法积极支持。(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三)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作为强制报告主体,一旦发现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缺失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意外伤害或其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强制报告主体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各乡镇办)
(四)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区民政局要做好牵头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兜底监护职责。区教育局要强化适龄儿童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心理健康、教育安置等工作措施。区公安分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侵害人的法律责任,按政策为无户籍儿童办理入户手续。区司法局要依法为留守(困境)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区财政局要将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区卫健委要做好重病儿童医疗救治和残疾儿童医疗康复工作。团区委应当充分动员青年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提供各类关爱和志
愿服务,探索“一门受理、协同处置”个案帮扶模式。区妇联要推动落实儿童发展纲要要求,倡导家庭文明,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区残联要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和教育服务。其他部门应当结合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
(五)完善关爱保护机制。不断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乡镇办应建立寒暑假等重点时段巡查制度,加强对监护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重残重病等重点对象随访。公安机关接到涉及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侵害行为的报警和求助,应当立即出警处置,制止正在发生的侵害行为并迅速进行调查。对侵害行为情节严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立案侦查。对侵害行为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实施加害行为监护人教育训诫并出具告诫书,同时通知各乡镇办开展评估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办,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保障和
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建立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教育、公安、司法、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群团组织参加的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办要明确人员担任儿童督导员,村(居)民委员会明确人员担任“儿童主任”,负责包括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建立定期走访制度,每季度核实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建立翔实完备的信息台账,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乡镇办对工作突出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可给予相应的考核奖励,并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和经费保障。区民政局每年应至少开展 1 次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培训。
(二)明确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将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区民政局要结合公益创投项目多渠道筹集困境和留守儿童保护经费。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辅助性就业岗位、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选好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按规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补贴。加快培育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
服务组织,在场地提供、水电优惠、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至少要培育一支儿童公益类社会组织,加大购买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探访、监护评估、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宣传教育等服务的力度,引导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优先聘请村(居)儿童主任协助开展上述工作,并适当帮助解决交通、通讯等必要费用。
(四)加大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社会保护儿童权利意识,强化家庭履责的法律意识和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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