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全面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全面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学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水电暖)安全检查防范工作纳入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院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 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办公室、实验室及各专业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 100%,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及时上报维护申请工作。
3.学院公共区域、展厅、报告厅、实验室、机房、画材店、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维护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特别针对各专业教室、画室及工作室的画具、画材摆放要做到经常组织检查和清理,保持环境整洁、通畅和安全有序。
5.易燃、易爆、易污染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有专门人员和区域管理存放,由各工作室实验员负责记录、监督和保管。重点区域要全部配备消防灭火器等设施设备,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设备使用及应急救护的培训。
6、实验中心各工作室在开展实践教学、操作设备、利用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画材、化学制剂和药品做实验时,实验教师必须在学生进入工作室前向学生讲清
楚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操作规程,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及防范,防止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7.学院大楼内各公共区域、美术馆、报告厅、图书馆、实验室、会议室及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全体教职人员、工作人员和学生要及时负责各自区域的检查管理,确认安防条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公共安全。
8. 学院大楼内各公共区域的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定期开展检查和维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9.加强用电、用水安全检查,办公室、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常对楼内的用电、用水设备、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联系后勤部门进行专业化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0.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也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校纪校规从重处罚,对造成严重事故危害、或重大损失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本管理制度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楼 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三、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四、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五、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六、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七、单位每年可根据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防火巡查制度 一、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办公楼内各单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二、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保证设置的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一旦发现损坏、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更换。
篇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精选范本目 录
九
项 制 度
1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3 、防火检查制度
4 、防火巡查制度
5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6 、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制度
7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8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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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宣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教育职工做好部门、岗位、防火重点部位防火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充分利用场所内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工具宣传本单位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 四、熟悉本单位消防设施的性能、 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培训职工会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并熟悉在火场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六、场所的电工、电焊工和消防自动系统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职业技能培训; 七、对新进单位、场所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特殊工种人员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 八、对义务消防队业务、灭火技能的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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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制度 (一)
场所内所有电源、 电线、 电缆、 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人员均需持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工上岗证才能施工。
(二)不准使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
(三)场所室内严禁燃放烟花鞭炮。
(四)场所工作人员下班后应切断电源,电源保护器按规定使用保险丝,电源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
(五)电工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工作,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做好巡回检查,严禁违章作业。
(六)公众聚集场所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申报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后才能施工。施工和使用单位应当共同采取措施,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由专人监护,保证施工及使用范围的消防安全;电焊工需持证上岗,动火切割前,要查看清四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须做好防范措施后才能动火焊割。
(七)公共娱乐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火施工。
安全使用燃气须做到以下几点:
1. 选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由专业厂家生产、符合当地气质要求的燃气器具; 2. 出远门或长期不在此屋居住时,务必关闭表前阀; 3. 使用电子打火的燃气灶,点火时先开启灶前阀,再开启灶具阀;熄火时请先关闭灶前阀,再关闭灶具阀; 4. 常开门窗,注意房间的通风换气。尤其在冬季要加倍小心,睡前关好厨房的门,保持卧室的空气纯净; 5. 经常检查燃气具开关是否关闭良好,检查室内立管和 穿楼板处管道是否锈蚀严重, 以防燃气泄漏, 造成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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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当使用燃气具时,不要远离。如果必须离开,应先将炉火熄灭; 7. 经常检查煤气泄漏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是否处于正常
工作状态, 不要随意拔下电源, 否则无法起到安全保护作用。遇到故障,拨打报警器上标注的厂家维修电话或供气单位电 话。
防火检查制度
各场所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
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
况以及其它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
消防(控制室)
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 记录情况;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二)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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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巡查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场所进行检查: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
消防设施、 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 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公共娱乐场所、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七)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八)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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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妥善保管消防器材,避免消防器材的丢失、损坏和挪作它用,确保消防器材的完整、清洁、可靠,做到火灾情况下能有效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一)消防器材如消防车、消防栓、水带、水枪、灭火器等,都是用来消除火情、扑灭火灾的。未经批准,不准擅自挪作它用。
(二)场所内消防设施统一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申购、配置、检查。
(三)各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保持在位、完好、整洁,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予以解决。
(四)灭火器使用过后,责任人应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 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及时更换。接报告后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同意更换灭火器。
(五)水带用后应及时凉干,以保持消防设施完好。
(六)对消防设施保管不善的,将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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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线路、燃气管路维护保养制度
电器电气线路应定期派电工等专业人员进行检修,检查电流自动切断保险装置是否正常有效,线路是否老化,若存在异常应及时更换;尽可能避免使用电源延长线,尤其是用小负荷的延长线连接大功率的电器。
电器电线每个回路上的保险或者断路器应与线路负荷匹配。如果保险丝熔 化或者断路器动作,一定要找出原因,减少线路上过多的电器,例如照明灯具、音响、电取暖器等等。
照明灯具和其他用电设备最好分插在相互独立的插座上。
对于燃气管道要请燃气公司定期检测,定期更换供气软管,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燃炉灶具,注重平时的保养,一旦发生漏气要及时维修。检查 电气线路要做好保护措施,要使用专业的检测工具; 检查燃气管道、灶具需要注意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同时注意要保持通风情况良好。
燃气输配使用的管子、管件、密封填料等附属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管子、管件及附属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到现场还应进行复验。用户在连
接好用气设备后,不要急着点火使用,要先检查一下各个连接部位是否漏气。
管道(钢瓶)到灶具的胶管 18 个月更换一次 ,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不超过两年。燃气安全人人有责,在燃气中人工添加了臭味,以方便识别。不要将灶具安装
在近窗或临风位置,也应避免食物溢流或溅出,弄熄炉火。严禁用明火检查漏
气。
处理燃气泄漏时,杜绝任何火种。如发生燃气泄漏务必做到:
1. 立即切断气源; 2. 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如是液化石油气泄漏, 应用扫帚沿地面往门外扫。切勿开启抽油烟机、排风扇等电器开关,以免引燃室内混合气体,造成爆炸; 3. 杜绝火种。严禁开启电器开关。
如开灯、按门铃、拨打室内电话或手机等。务必到室外拨打燃气报警电话; 4. 如果发现邻居家有煤气泄漏,不要按门铃,务必敲门告知。不要迅速脱下化纤衣服,以免静电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5. 如果有人出现煤气中毒情况, 应将其迅速转移到空气流通处, 对感觉头晕、 恶心的轻微中毒者, 可让其先饮糖水、 牛奶解毒; 对昏迷的中毒者, 应立即输氧、保温,同时侧放其头部,以免吐出的东西吸入肺内,引起窒息。同时拨打 120 紧急救护电话。
燃气具安全使用有以下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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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燃气具应设有意外熄火保护装置;选型必须与所用气源相符合;燃烧产生
的废气应能完全排出室外; 燃气具在使用或停止使用时没有漏气现象, 并能控制自如;燃气具燃烧时,火焰应为正常的蓝色,不能有红火、离焰、脱火等不正常
燃烧现象。
2. 当使用脉冲点火的灶具时,如果发现点火时电火花微弱无力,应及时更换 电池。
3. 不要将灶具安装在近窗或临风位置,使用时应避免食物溢流或溅出,以免弄熄炉火。
4. 保持灶具的清洁,尤其是炉头容易积聚油污或食物残渣,应及时清理,以 免影响炉具的正常燃烧; 5. 胶管两端 (连接阀门和燃气具接口处 )务必用专用卡箍固定,防止松脱、漏 气。
6. 连接阀门与燃气用具的导气胶管应为金属柔性管或强化软管 (带增强金属 网或纤维网 ),长度不得超过两米,使用期限一般为 18 个月。
需注意的几个问题:《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明确规定:燃气具 从售出当日起, 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 6 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 的判废年限为 8 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 8 年。禁止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1 年发布的 374 号文件明确指出:人工煤气表的使用期 限不得超过 6 年,天然气表不得超过 10 年。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的探头使用 期限不得超过 5 年。
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液化石油气钢瓶是放置于用户家中的液化石油气储存器具,要学会正确使 用:
1. 选用钢瓶。应选用国家定点厂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气瓶 (瓶体上标有检 验日期,新瓶标有生产日期 )(15kg 液化石油气瓶每 4 年检验一次 )。气瓶上标示出厂年限已超过 15
年的属报废气瓶不能使用。气瓶的护罩、角阀及底座应齐全有效且瓶体无严重锈蚀现象。
2. 更换减压阀。检查减压阀上的密封圈是否脱落丢失,还要注意减压阀与角阀为反扣连接 (即逆时针旋转 ),切记安装时不要拧反。安装好后用手晃动减压阀本体,如摆动就需重新安装。
3. 试漏。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 可从以下方面检查判断是否漏气:
角阀受损; 装接减压阀时手轮没有拧紧或密封圈损坏; 胶圈老化开裂, 胶管口太松; 灶具上的开关磨损太重密封不严。
对这些易漏气的部位应逐一用肥皂水加以涂抹, 连续起泡处即为漏气点。
检漏时可以用软毛刷或用手蘸肥皂水涂抹。
用户可以经常用肥皂水刷一刷软管、软管与燃气器具的接口处、减压阀与胶管的连接处等部位, 检查是否漏气。
4. 正确点火。如果两次以上没有点着火,要立即停止打火,停两分钟以上等泄漏的气体散去后,再尝试第三次点火。切记不要开排风扇或油烟机。
5. 液化气瓶不得私自拆装,更不能倒置和横放。禁止用浇热水等方法加热钢瓶。禁止乱倒液化气瓶中的残液。
6. 煤气灶应放在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煤气时,必须有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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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临睡前、外出时,关闭所有煤气开关。
7. 正确处理着火事故。一是用浸湿的毛巾立即把气瓶角阀阀门关上,并将气
瓶转移到室外空旷处防止爆炸。
二是用湿布扑打或覆盖着火点。
三是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四是杜绝火种,禁止开关电器具。五是灭火,向 119 报警。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场所内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时发现隐患要及时告知隐患部位负责人;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发《火 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明确整改责任人; (三)整改责任人要按照要求立即对火灾隐患进行整
改; (四)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要及
时向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建议,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审定; (五)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在人员、资金上提供有力的支持,对整改进度要跟踪督促;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整改责任人要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部门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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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 、必须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2 、值班人员应每天做好值班、交接班记录,如果发现情况不正常应向单位、场所有关部门领导报告。
3 、发现火灾后,值班人员必须立刻拨打“ 119 ”火警电 话报警。
4 、消防控制室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 、消防控制室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6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经消防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 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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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 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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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一、 消防安全教育、 培训制度 (一)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 对全系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二)
系上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内容, 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
(三)
系上应当每年对教师、 学生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新教师上岗前、 新生入学后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
(四)
系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有关消防法规、 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 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有关消防设施、 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 报火警、 扑救初起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 组织、 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
教师经培训后, 应懂得火灾的危险性、 预防火灾措施、 火灾扑救方法、 火场逃生方法, 并会报火警 119、 会使用灭火器材、 会扑救初起火灾、 会组织人员疏散。
(六)
系上应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 并存入消防档案。
二、 消防器材使用操作规程 1、 手提式干粉没火器使用
再火焰 5 米左右使用吗。
先拔下保险栓, 一只手握住喷嘴, 另一只手紧握压把和提把,用力下压, 干粉即喷出, 把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摆动。
干粉灭火器在使用过程中是重要保持直立状态, 不能横卧和颠倒使用。
2、 室内消防栓使用
首先, 打开消防栓箱, 取出水带, 将水带向火方向甩开, 一头接消防栓另一头接水枪。接下来逆时针旋转消防栓手轮, 出水灭火。
3、 室外消防栓使用
首先将水带向火方向铺开, 一头接消防栓, 另一头节水枪。
然后用专业扳手将消防栓开关打开放水灭火。
三、 消防安全岗位操作规程 1、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消火栓、 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确保全部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2、 每年 10~11 月份组织一次系上学生参见的消防演练一次。
使全系学生了解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每位同学都熟练的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3、 每季度有消防中心检查一次地上消火栓和室内消火栓。
4、 灭火器要按要求定期检验、 充装。
法相破损无法使用的要及时更新补充, 确保各种消防器具安全有效。
消防档案管理及防火防灾工作预案
一、 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档案应当详实,
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 并附有必要的图表, 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 消防档案, 由本系专人统一保管、 备查。
三、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 工种施工、 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 消防验收以有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 资料 (留存于被检单位保留)
。
3、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等。
4、 消防安全制度。
5、 消防设施、 灭火器材情况。
6、 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 新增消防产品、 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四、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 记录。
3、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 防火检查、 巡查记录。
5、 有关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 防静电等)
记录资料。
6、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 火灾情况记录。
9、 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 单位工程的基本概况、 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以及与消防工作相 关的材料和记录统一保管、 存档备查。
六、 消防档案学校内任何人员调阅, 需要经过相关审批。
在调阅后及时归还, 如有 损坏, 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学校防火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学校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制度, 加强重点部位及学生宿舍的管理, 配备好必要的消防设施、 设备,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了提升学校的处置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本预案。
一、 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 乱拉接临时线, 违章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 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 食堂油锅过热、 实验操作不当、 易燃易燥物品使用、 保管不当, 违章动用明火、 乱扔烟蒂等诱发原因。
二、 预防措施 1、 系主任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对本系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 制定系上消防安全管理体制, 落实系上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普及基本消防知识, 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掌握逃生方法。
3、 加强检查, 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 保持通道畅通, 不堆物。
三、 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 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 打“119” 电话报警, 同时上报上级教育办和相关部门。
2、 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 人员疏散:
救人是第一原则, 学校消防责任人和教师应在第一时间, 有序地组织学生疏散转移。
A. 火灾时, 由于有烟气, 能见度差, 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 稳定好人员情绪, 维护好现场秩序, 组织有序疏散, 防止惊慌造成挤伤、 踩伤等事故。
B. 利用现场有利条件, 快速疏散。
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 堵住嘴、 鼻, 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C. 火灾时, 一旦人体身上着火, 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 切记不能奔跑, 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 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
如旁边有水, 立即用水浇洒全身, 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 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 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1) 物资疏散:
火场上的物资疏散, 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A. 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
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 液化气罐、 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 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阻的物资。
B. 疏散性质重要、 价值昂贵的物资。
3、 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如学生受伤, 要及时通知家长。
4、 等待消防车到来期间, 可组织系上教师义务消防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灭火。
灭火扑救:
初起火最易扑灭, 在消防人员未到前, 如能集中合力抢救, 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根据不同的火灾原因, 可采取隔离法、 冷却法、 窒息法, 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 不要零打碎敲, 集中使用对准火点, 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 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 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维持秩序。
6、 划出警戒范围, 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 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 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 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
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 医务室应备好止血药、 绷带等必备药品, 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和考核、 奖惩制度
一、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 系主任为本系消防安全责任人, 应当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按照消防技术标准, 依法履行本单位消防安全法定职责。
2、 将消防工作与本系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与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3、 每月组织各部门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 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解决购置、 维修消防设施设备等必要的消防经费, 并提供相应的组织保障。
4、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5、 每半年组织全系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6、 审查批准教师、 学生消防奖惩。
7、 批准实施本系内部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8、 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检查, 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消防工作任务。
9、 组织制定符合本系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实施演练。
二、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系的消防安全责任负责;
2、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每月组织消防工作例会, 汇报当月消防工作;
4、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6、 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 定期汇报本单位消防工作;
7、 每月对各安全重点环节设施设备的各部门、 岗位消防职责、 工作制度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发现问题及火灾隐患及时督促责任部门或人员整改, 并根据有关规章进行考评处罚。
重大问题及时专题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8、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 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 确保其完好有效, 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9、 在教师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 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0、 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 消防安全责任考核 (一)
考评目的 1、 了解每个教师开展岗位防火巡查的情况, 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2、 促进职工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
3、 提高本系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检查的能力;
4、 作为人员奖惩、 提升、 加薪、 培训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
考评内容 1、 各部门、 岗位人员贯彻国家消防法规、 技术规范等规章制度的情况;
2、 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的情况;
3、 落实防火巡查制度、 防火检查制度的情况;
4、 落实消防安全相关操作规程、 用火用电等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的情况;
5、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的情况;
6、 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情况。
(三)
考评方式 1、 教师考评必须在充分考察、 了解其开展防火巡查、 防火检查以及在扑救火灾引导疏散等多方面的表现后, 由安全办逐级填写职工考核评估表;
2、 一般情况下, 评估至少每年一次。
四、 消防工作奖励、 处罚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 四十八条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或者擅自挪用、 损坏、 破坏消防器材、 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制。
1、 消防工作奖励规定。
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 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 消防工作处罚规定。
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 根据本单位的规定, 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
有下列情形(或行为)
之一的, 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部分损失外, 予以口头告诫:
A、 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 火灾, 损失不大的;
B、 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 火灾, 损失不大的;
C、 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 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 未经批准, 违规使用加长电线、 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 谎报火警;
F、 未经批准, 玩弄消防设施、 器材, 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 对安全小组提出的火灾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 阻塞消防通道、 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 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 予以通报批评:
A、 擅自使用易燃、 易爆物品的;
B、 擅自挪用消防设施、 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 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 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 火灾损失轻微的;
D、 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 发现火警, 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 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 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
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 不处理、 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 予以解聘。
(4)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
, 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篇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制度。
本规范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
2.引用标准 《安全生产法》 《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机构职责 3.1 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安全部是常设办公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2 各单位安全部是各单位消防工作的归口单位,负责本单位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3 其它部门单位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4.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份,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本单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总责。
4.1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4.1.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符合设施安全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措施基本情况。
4.1.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4.1.3 督促各单位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4.1.4 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4.1.5 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2 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4.2.1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2.2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2.3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4.2.4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4.2.5 确定本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4.2.6 组织制订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4.2.7 完成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2.8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 a)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b)消防安全制度; c)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d)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情况; e)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f)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4.2.9 加强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4.2.10 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3 岗位防火责任 4.3.1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组长(主操作)是本班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的消防工作负全责。
4.3.2 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物品的管理,禁止在禁火区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4.3.4 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4.3.5 消防管理员负责对存放在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4.3.6 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单位办公室正确报警。
4.3.7 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属地单位行使监督检查权。
5.防火安全检查 5.1 安全部要经常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5.2 单位、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进行整改。
5.3 班组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5.4 厂安全部、单位、班组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
5.5 防火检查的内容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完好; d)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e)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f)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6.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6.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6.1.1 库内物资要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 100m 2 、垛与垛之间不少于 1m、垛与墙之间不少于 0.5m、垛与梁柱之间的间距不少于 0.3m,主要道路的宽度不少于 2m,甲、乙类危险品应专库贮存,并标明物品的名称。甲、乙类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6.1.2 甲、乙类物品库内不准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6.1.3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 ,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6.1.4 照明灯垂直下方间距小于 0.5m 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6.1.5 每个仓库应在房外或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应断电。
6.1.6 库区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禁火标识。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
6.1.7 库内应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并确保完好。
6.2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6.2.1 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6.2.2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使用领取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6.2.3 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6.2.4 生产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6.2.5 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充装站等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规范要求。
6.2.6 对怕潮(如电石)、怕晒(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6.2.7 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启封。
6.3 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6.3.1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6.3.2 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6.3.3 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部位,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6.3.4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6.3.5 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垛上方空间。
6.3.6 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并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器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6.3.7 危险品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6.3.8 电器着火,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7.消防教育规范 7.1 新员工入厂教育
7.1.1 新员工入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7.1.2 公司级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由劳动督察部组织,安全部具体负责。
7.1.3 单位级消防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具体负责,主要是讲解本单位基本生产特点、重点危害因素、部位、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单位内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7.1.5 班组级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物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7.1.6 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学习。实习期满前不得独立操作。
7.1.7 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7.2 特殊工种防火教育 7.2.1 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7.2.2 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8.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8.1 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8.2 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腐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8.3 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 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8.4 公司单位办公区、仓库、木工房等公共区域的消防器材由所在地各厂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配备。
8.5 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8.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9.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9.1 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的物质、火警规模,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要向 119 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9.2 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大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9.3 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警示周围群众,处理事故责任人。
9.4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大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和市公安消防科。
10.消防奖惩制度 10.1 处罚:对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10.1.1 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反防火安全制度,对本单位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1.2 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事故考核规定处罚。
10.1.3 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事故考核规定处罚。
10.1.4 其它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10.2 奖励: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10.2.1 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到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10.2.2 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发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10.2.3 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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